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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有话说:就侵权案终审判决声明 | |
作者:陈鹏 文章来源:e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7 19:20:54 文章录入:陈鹏 责任编辑:陈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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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为:超级兔子改版的迅雷软件去除迅雷公司原来内嵌的广告,迅雷公司认为此行为侵犯其权利,故诉至法院。虽然法院庭审查明的事实以及初审、二审判决中均认定了超级兔子团队并未在改版迅雷软件中增加其它广告,没有安装任何包括超级兔子软件在内的第三方插件,亦没有通过此种修改软件来获利,同时,迅雷公司官方网站也一直在传播由超级兔子改版的迅雷软件,但2009年6月9日终审判决仍判定超级兔子方败诉,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超级兔子团队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亦将履行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为了超级兔子软件进一步发展考虑,超级兔子团队决定对软件进行公司化运作。因此,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蔡旋已将超级兔子系列软件的版权转让于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的后续开发和运营将由该公司负责,蔡旋作为团队成员亦将参与其中。转让后,超级兔子软件仍将秉承着“为用户解决问题”为目标,将继续开发用户可信赖的安全、绿色软件。 最后,致超级兔子用户,我们风雨同行,感谢你们对我们的支持与厚爱! 致广大媒体,希望你们将来还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超级兔子,陪伴和见证超级兔子走的更远,跳得更高!谢谢! 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 蔡旋 超级兔子软件版权人 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1日 附:官方声明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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